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调兵山市晓明镇、大明镇、晓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号)等有关要求。编制规划一张底图,确定规划战略目标,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重点管控区,国土综合整治修复,完善支撑保障体系,编制规划成果。
晓明镇、大明镇、晓南镇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结合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定位,充分衔接相关专项专题、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发展研究,结合自身资源本底,通过基础调研,编制规划方案、开展专家论证、规划成果报批、规划成果公告等程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复核与落实上级规划传导控制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资源保护修复、国土安全等方面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要求,形成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利用安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编制内容如下:
(1)基期数据处理与现状分析
在国土空间规划基期数据库整体框架下,结合市级“双评估",以及其他相关专项专题研究,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区域发展优势与短板,提出发展建议与思路。
(2)发展定位与目标
根据调兵山市各镇的特色资源禀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乡镇建设、乡村发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要求,确定本镇的发展规模、目标、定位和方向,制定近期开发建设目标及重点。
(3)区域协同发展
贯彻落实市级提出的区域协同发展要求,加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生态保护与治理,自然及文化资源开发保护等方面的衔接,加强区域协调与统筹。
(4)城镇发展与乡村振兴
提出城镇产业发展方向、布局方案;提出城镇、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清单与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城镇发展用地规模。
(5)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级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优化形成自然空间和建设空间互为依托和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
(6)支撑体系建设
结合相关******居民的生活品质。
(7)集中建设区安排
优******居住与住房保障、公共设施与社区生活圈、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基础设施与综合和防灾布局等内容,提出开发强度、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8)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及时序安排。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9)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10)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分期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库,落实项目用地,提出规划实施措施等。
(11)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明确村庄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12)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空间管控传导、区域联动等制度,提出人口流动,资源配置、项目建设、动态监测等规划实施措施。
二、服务标准
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服务标准最终以国家、省、铁岭市等有关部门正式出台的技术文件的要求为准。规划成果应易于识别、传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 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两种。
纸质文档采用A4幅面装订,规划图件采用A3幅面折叠成册。电子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附表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可采用doc(docx)、pdf格式,图件采用jpg格式,矢量数据采用gdb数据库格式,表格成果采用xlsx或mdb等格式。
三、质量标准
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辽宁省、铁岭市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规定的相关要求。图纸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四、技术参数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辽宁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202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