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调兵山市新考思莫施智能装备年产40万台气体检测仪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调兵山市新考思莫施智能装备年产40万台气体检测仪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地点: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城南工业园区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城南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占地面积为2577.96m2。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调兵山市新考思莫施智能装备年产40万台气体检测仪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31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以《关于调兵山市新考思莫施智能装备年产40万台气体检测仪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铁市调环管发[2023]4号)对环评予以批复;于2023年12月14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表填报并取得回执(登记编号:******MABM1P1L9P001X)。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21调兵山市新考思莫施智能装备年产 40 万台气体检测仪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pdf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杨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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